西周实行的分封制,在文献中称为“封建”,在《左传》中提到:“封建亲戚以蕃屏周”,这就是分封制的主要目的所在。
也就是说,通过分封亲戚,对殷商原有地区进行有效控制,团结其他部族,推进周族由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转化,形成以周天子为中心的政治权力与经济利益再分配,从而达到巩固西周统治的目的。
分封制的主要内容,包括授土、授民、分物、命以执政原则等等。
- 对分封诸侯“授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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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左传》中,曾记载周天子对卫康叔的分封:“封畛土略,自武父以南,及圃田之北竟……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搜。”这里就对分封土地的南、北、东疆界进行了明确说明。
通过出土的器物铭文得知,周天子是按照当时的全国地图来“授土”的。周天子有了地图作依据,就能清楚知道各诸侯国内的河流、田产、宅邑数量。
- 对分封诸侯“授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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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天子分封给诸侯的“民”,主要包括三类人:
第一类辅助管理人员。这些官员都是周人,相当于周天子为诸侯派出的管理班子成员。他们跟随诸侯前往封地,除了听从诸侯命令处理日常事务外,还有一项作用,就是加强了周天子对诸侯国的监督。
第二类是随迁的殷民旧族。为了防止殷遗民对周王室统治造成威胁,周天子将一部分殷遗民迁到洛邑,其他殷遗民,分迁到不同的诸侯国封地,由诸侯进行分而治之。经过如此治理,殷商旧势力基本上被瓦解。
第三类是封地的原有居民。比如周天子分封给鲁侯的“商奄之民”,这些原居民还保留原来的生产方式,只不过换了新领导。这种分封方式,使得周人与当地居民的两种文化有了渗透融合。
- 对分封诸侯“分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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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天子赏赐给诸侯的物品,很多并不是实用价值很高,但有特别的含义,在一定程度了代表了周天子所赋予的权力。
比如周天子赏赐的“彝器”,就是诸侯用来在宗庙日常祭祀的器具。诸侯得到这样的赏赐,一方面可以证明诸侯国与周天子的血缘关系,另一方面,也证明诸侯国具有了独立性,诸侯可以在自己的诸侯国任命官员、管理土地、人口等。
- 对分封诸侯“命以执政原则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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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周天子在正式分封诸侯之后,给即将上任的诸侯定一个施政纲要,诸侯要按照周天子的治理原则进行落实。
比如周天子在分封卫康叔时,因为卫国是殷商故地,所以周天子指令卫康叔要“启以商政,疆以周索”,意思就是沿循商人的旧有生产生活习惯进行管理,以周朝的制度加以约束。这就是根据当地特点的灵活治理策略。
还有周天子在分封唐叔虞时,也对唐叔虞确定了治理方略“启以夏政,疆以戎索”,这也是因地制宜的治国方略。
经过这样一番分封,由王室宗亲为主建立的诸侯国,对周王室的向心力大为增强,在很长时间内,保证了周王室对天下的有效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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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分封制的内容(西周分封制的内容简短)